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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海南視窗10月21日電(記者 李學山)海南省紀委21日再次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海南省二十條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瓊海市嘉積鎮文坡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秋大操大辦婚宴、滿月宴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保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高和峰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和違規發放補貼被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典型案例一】瓊海市嘉積鎮文坡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秋大操大辦婚宴、滿月宴問題。
  2013年5月5日,陳秋在未向嘉積鎮黨委申報同意的情況下,為其兒子在文坡二村老家舉辦結婚酒席68桌;2014年初,又為孫子操辦滿月酒36桌。兩次宴請中,參加人員除親屬朋友外,均有社區居委會幹部、居民小組組長,沒有收禮金。
  2014年9月5日,瓊海市嘉積鎮黨委給予陳秋黨內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二】保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高和峰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和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2013年8月22日,保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高和峰向保亭縣紀委申報為其兒子舉辦婚宴酒席6桌,宴請親屬和同事好友60人。2013年9月7日中午,高和峰和親家一起在保亭縣海航賓館實際操辦婚宴酒席54桌,共計480餘人參加;當晚又設宴7桌,招待老鄉朋友。其宴請對象包含公職人員和本單位同事,全天共收取禮金達73000元。此外,2013年10月,高和峰還同其他局領導商議後,違規給該局15名幹部職工每人發放900元補貼。
  2014年10月14日,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給予高和峰行政降級處分,建議保亭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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