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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湘潭10月13日訊(通訊員 田園)利用自己對電腦構造的瞭解,伙同他人1個月內在湘潭市岳塘區、雨湖區各大網吧瘋狂作案6次,專門盜竊電腦主機內的內存條和CPU。10月11日,湘潭市雨湖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9000元。
  2010年3月,湖北江陵縣的吳某因犯盜竊罪被長沙市岳麓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3年10月,吳某來到湘潭市雨湖區,因找不到工作,遂產生乾老本行的想法。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吳某伙同周某(在逃)在湘潭市雨湖區、岳塘區的網吧作案6次,使用隨身攜帶的起子撬開電腦主機外殼,共盜得電腦內存條11根,CPU11塊。經湘潭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內存條、CPU價值共計4668元。
  雨湖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吳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吳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男子進網吧瘋狂行竊獲刑10個月罰金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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