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新快報記者黃 瓊通訊員鄒宇婷
  雙獨夫妻因岳父非婚生子申請二胎被拒,法院判定支持“不允許生二胎”
  雖然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但廣州女子鄧花在申請二胎時卻被拒絕,因為其父親其實還與另一名女子育有一子一女,當地計生辦認為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獨生子女,決定不予安排生二胎。近日,鄧花就此訴至法院,法院認定當地計生辦於法有據,判決支持其“不安排生育”的決定。
  父親非婚生子,親女是否屬“獨生”?
  範傑和鄧花(均為化名)是一對80後小夫妻,兩人同為獨生子女。2010年兩人結婚,次年生下女兒。
  2012年8月,夫妻倆到鄧花戶籍所在地金沙街鳳岡居委會申請再生育一名子女。居委會計生辦經調查後稱,因鄧花的父親與另一名女子還生有一子一女,鄧花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獨生子女”。對此,鄧花表示,其父母於1999年離婚,父親已於2008年過世,那兩個孩子是其父親離婚後生的,不應該影響到自己的獨生子女身份。鄧花夫婦不服,向上級行政部門反映。金沙洲街道辦調查後認為,鄧花的親生母親何某和親生父親於1999年5月協議離婚,鄧花由母親撫養。但鄧某在與何某婚姻存在期間,即與吳川籍女子肖某非法同居,於1998年9月2日非婚生育一男孩,取名鄧某權;後又與該女子於2000年6月9日非婚生育了一個女兒,取名鄧某儀。鄧某權與鄧某儀均在其母親肖某戶籍地入戶。
  根據廣東省相關政策,“獨生子女”是指父母終身只生育了一個子女,因此,鄧花並非法定意義上的“獨生子女”。隨後,街道辦向鄧花夫婦發出了《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決定不安排生育。
  兩審法院皆判定原告不符合再生條件
  鄧花夫婦向白雲區政府提出行政覆議,被維持原決定。無奈之下,鄧花訴至法院。
  白雲區法院經審理查明,金沙洲街道辦通過對吳川市婦幼保健院的病歷檔案、沙鳳小學的學籍表及吳川市振文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的調查情況,可反映鄧花的親生父親鄧某與他人非婚生育了兩名子女。因該兩名子女與鄧花屬於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因此其不屬於《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不符合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不能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遂一審判決維持金沙洲街道辦作出的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決定。
  其後,鄧花夫婦不服上訴。
  近日,廣州市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不過,根據最近剛剛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放開了“單獨二胎”的政策,相信即便鄧花不是“獨生子女”,因其丈夫獨生子女身份,應該還是有獲得生二胎的機會。
(原標題:有同父異母的姐弟是否算獨生子女?)
(編輯:SN09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c00acafi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